婚姻法第三十二款第五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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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同性恋构成离婚条件吗
丈夫同性恋可以构成离婚条件。【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主观:同性恋不构成离婚条件, 离婚的条件 有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和诉讼离婚两种,其中诉讼离婚的一方有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是什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即概括了除前款规定之外的情形。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为了适应将来社会发展变迁的需要,根据此条款需要时增设其他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具体内容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注意,《婚姻法》已经失效,现在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
婚姻法第十条、第三十二以及第三十九条内容
1、新婚姻法弟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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