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中第四十二条的评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法中第四十二条的评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婚姻法第47条规定
  2.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司法解释?
  3. 妻子得了精神抑郁症。离婚时应该依法得到什么补偿

1、婚姻法第47条规定

【婚姻法47条规定释义】 本条是对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他方财产的一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该条是此次修改新增加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47条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原夫妻双方不得再结婚。”因此,多年离婚的女方现在又来要田和地是不合法的。此外,如果女方想要获得田和地,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分割来获得。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无论一方是否有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都不得有背叛婚姻家庭的行为。第4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出轨。

2、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根据这个解释,如果男方有房子,女方没有房子,离婚时,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判决女方享有居住权或者所有权。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男方现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并男方有外遇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取消了“非法同居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3、妻子得了精神抑郁症。离婚时应该依法得到什么补偿

患病是不可以申请补偿的,但是,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法律主观:妻子因抑郁症 离婚 的,另一方不需要进行赔偿。当双方就 共同财产 的处理无法获得共识时,由于女方患有抑郁症,法院可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把财产多分给女方。

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并使得女方患抑郁症,或者存在婚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况导致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3)生活补偿。

一方患有抑郁症,另一方要求离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内得了抑郁症离婚后不能要求赔偿。患有抑郁症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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