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加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加司法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姻法加司法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上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下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是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民法典婚姻法司法解释
第四十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所规定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主观: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法律分析:是的。《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废止,与之对应的司法解释也一并废止。
法律主观:“新 婚姻法 ”,是国家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催生新择偶观“潜力股”成女人新宠。
4、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总共有九十一条,该司法解释有六个部分的内容,有以下规定:一般规定、结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离婚、附则。
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指,对婚姻法所作出的权威性司法解释,旨在帮助宣传婚姻法,确定其正当运用,保障婚姻法实施的顺利进行。
该解释共91条,包括一般规定、结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离婚、附则等六个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介绍,本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修改制定中,主要考虑: 一是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针对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中止探望权主体资格、子女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加司法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加司法解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