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183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法183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婚姻法中所说的遗弃家庭成员具体指什么
  2. 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
  3.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一十八条未涉及的财产是什么意思

1、婚姻法中所说的遗弃家庭成员具体指什么

法律分析: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中的遗弃行为是指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即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罪 (我国 刑法 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 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其中《婚姻法》对于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解释中提到,“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针对“须得军人同意”而说。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军人既然可以结婚,当然也就可以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制。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释义】 本条是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这次修改婚姻法对本条的规定进行了完善。

3、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一十八条未涉及的财产是什么意思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六条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释(三)》原文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183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183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