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登记实施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婚姻法登记实施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2. 湖北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3.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4. 四川婚姻法2023年新规定
  5. 婚姻登记条例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湖北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而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而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 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 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分级分区逐步恢复办理婚姻登记,具体恢复时间由各地民政部门报当地疫情指挥部同意后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预约登记。

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而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而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 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 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三章 婚姻登记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民法总则关于婚姻登记的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关于婚姻登记的规定可以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4、四川婚姻法2023年新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年婚姻法新规定如下: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区应当设置足够的登记窗口。登记窗口采取半隔离措施,保持相对独立互不干扰,保护婚姻当事人隐私。婚姻登记员与当事人之间无隔离屏障。

5、婚姻登记条例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关于婚姻法登记实施条例和婚姻登记依据的法律条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婚姻法登记实施条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婚姻登记依据的法律条例、婚姻法登记实施条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