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家庭关系-婚姻法家庭关系ppt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中家庭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姻法中家庭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婚姻法的家庭关系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了以下主要的家庭关系:①夫妻关系;②亲子关系;③祖孙、兄弟姐妹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主要是家庭中地位平等。
法律分析:夫妻是在存续中的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称呼,又称为配偶。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从法律上讲,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和夫妻财产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婚姻法,家庭成员关系只是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2、中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2004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开始规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为合法结婚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3、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主要是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主要是家庭中地位平等。
根据婚姻法,家庭成员关系只是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我国婚姻法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
4、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收养关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我国的《婚姻法》是广义的婚姻法,而不是狭义的婚姻法,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就内容而言,我国的《婚姻法》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其内容虽较传统的亲属法为窄,却较严格意义上的婚姻法为广。
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间关系的规定,所以,直系拟制血亲间也不得结婚。另一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家庭法所调整的是与家庭有关的亲属关系。婚姻是一种主要的家庭关系,一般以婚姻法命名的法律中又涉及到其他的家庭关系,因而家庭法和亲属法、婚姻法一样都调整家庭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中家庭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中家庭关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