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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国以来我国对婚姻法有个几次修改?
  2. 论述离婚义务补偿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3. 婚姻法修正案
  4. 请问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对1980年《婚姻法》有哪些修改和完善...

1、建国以来我国对婚姻法有个几次修改?

新中国共颁布过两部婚姻法。即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2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了第一次修改,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改。

修改过二次。根据查询找法网信息显示。1993年之前颁布过两次婚姻法修正过一次。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我国《婚姻法》共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立法变化:1950年《婚姻法》、1980年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订以及2001年对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从而实现了法律文本的不断充实和完善。

修正过二次。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0岁,女18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2岁,女20岁。

2、论述离婚义务补偿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该制度体现了处罚、保护、补偿的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关系中法定义务的内在要求。

法律分析: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必然要求。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间产生了相互扶助、抚养子女、共同生活、彼此尊重人格平等、独立、尊严等积极义务,也产生了不得重婚等消极义务。

离婚经济补偿就是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

法律主观:建立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既是婚姻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的内在要求,又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还是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配偶权即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总称。

3、婚姻法修正案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

首先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增设无效婚姻制度;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增设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列举性规定和离婚的补偿原则、过错原则。

4、请问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对1980年《婚姻法》有哪些修改和完善...

十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做了以下修改:总的来说,新婚姻法第一加大了对重婚等行为遏制力度;第二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第三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四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工资应共有;第五严厉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犯罪。

年相对于1980年婚姻法在几个方面也进行相应的增补与修改。

增设无效婚姻制度;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增设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列举性规定和离婚的补偿原则、过错原则。

婚姻法的历史沿革 我国《婚姻法》共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立法变化:1950年《婚姻法》、1980年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订以及2001年对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从而实现了法律文本的不断充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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