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吗-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1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否有溯及力?
误会了!即使依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你朋友这个情况,那房产仍然是婚后共同共有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一样。若离婚,原则上平分。这个司法解释三,适用于实施后所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案件。
法律分析:民法典对溯及力的规定是:一是新增条文不得溯及既往,二是修改的条文应当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来适用新法规还是旧法规,三是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适用。
您好,按照新的婚姻法处理。解释如下:您的问题涉及的是法的溯及力问题,溯及力即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可加以适用的效力。
没有。目前我国没有《民法典》司法解释三,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已经被废除。《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只有“一”。《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中包括了彩礼、事实婚姻的规定。
2、民法典婚姻法对溯及力的规定
民法典对溯及力的规定是:一是新增条文不得溯及既往,二是修改的条文应当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来适用新法规还是旧法规,三是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适用。
根据相关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且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补办以后婚姻效力不具有溯及力。因为事实婚姻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情况,我国采取的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法律主观:可撤销婚姻是否具有溯及力 可撤销婚姻 具有溯及力,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新婚姻法溯及力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民法典对溯及力的规定是:一是新增条文不得溯及既往,二是修改的条文应当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来适用新法规还是旧法规,三是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适用。
新婚姻法溯及力就是取决于婚姻法的有效期,《婚姻法》生效日期是2015年1月1日,那么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婚姻案件,就不受该法约束。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可以无限制上溯,那么就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
民法典对溯及力的规定是:一是新增条文不得溯及既往,二是修改的条文应当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来适用新法规还是旧法规,三是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适用。
无效婚姻溯及力《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