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婚姻的本质是:男女之间感情的社会认同和社会价值基础构成,是受法律保护和道德伦理约束的合情、合理、合法的夫妻感情名份。
社会性。婚姻关系的本质在于社会性,是夫妻关系之间的特定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具有契约内涵的普遍社会制度。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法;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等。
婚姻的本质是可以从生理需求、爱情和传宗接代来看。生理需求:在成年人的生活中,性和金钱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结婚之后。
婚姻的本质就是求同存异 大概每个人心中,都会向往婚姻,会觉得理想的婚姻就是完美的爱情的延续,对方什么都好,就是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形象,那么神圣不可侵犯。可真正的婚姻就是不完美,是求同存异。
2、婚姻法从本质上看属于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对吗
婚姻法的主体是调整婚姻关系(人身关系),而婚姻法又辅以调整夫妻的财产关系。所以,婚姻法既具有身份法特征,又具有财产法的内涵。
因此,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
所以婚姻家庭法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身份法而非财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基于婚姻家庭而产生的人身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关系。
而我国的学者大多持身份关系说,认为婚姻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身份关系,婚姻双方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附随于人身上的权利义务的。
3、婚姻法从本质上看属于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对吗
婚姻法的主体是调整婚姻关系(人身关系),而婚姻法又辅以调整夫妻的财产关系。所以,婚姻法既具有身份法特征,又具有财产法的内涵。
因此,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
所以婚姻家庭法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身份法而非财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基于婚姻家庭而产生的人身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关系。
而我国的学者大多持身份关系说,认为婚姻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身份关系,婚姻双方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附随于人身上的权利义务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