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与继承法主持词-《婚姻法》、《继承法》属于其中的( )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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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法和婚姻法的关系
婚姻法和继承法都属于民法的范畴,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和遗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婚姻法主要规定了婚姻的成立、维护、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继承法则规定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份额等法律规定。
继承法 属于民法的范畴。继承法与 婚姻法 、收养法一起构成了 婚姻家庭法 。所以,婚姻法和继承法都属于民事家庭法律。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民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要职能。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
2、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基本内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与婚姻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婚姻登记、婚姻法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家庭方面的收养、继承等,具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如果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就要执行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了,如果结婚一开始就明确不形成这种关系,就用不着执行这条规定了。后一种情况对你有利,但是30年以前的人们很少不承认继子女的。
3、关于继承法和婚姻法
法律主观: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新婚姻法对继承权是有相关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商法》。《民商法》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和继承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婚姻法继承法属于《民商法》。《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
按照《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丈夫离世,属于丈夫的财产由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孩子离世由孩子的父母和其子女继承。《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至于婚前房产的继承问题,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前所具有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婚后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已婚已育儿子留下的婚前房产,应当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可以由其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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