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区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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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少数民族结婚年龄新规定
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仍然存在早婚的习俗,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男需满22周岁,女需年满20周岁方可领取结婚证书。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
【法律分析】:少数民族的结婚年龄也应当为男不可以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可以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少数民族结婚年龄有什么规定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新疆结婚年龄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2、婚姻法中的变通规定有哪些,婚姻法变通规则的适用范围
制定本变通规定。第二条 坚持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二条 本变通规定适用于自治州内各少数民族公民和与少数民族公民结婚的汉族公民。第三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第四条 提倡婚事新办,嫁娶从简。
但对下述规定要求给予变通。《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由于我县各少数民族的早婚较多,一般在十六岁就结婚;有的十二岁就结婚。
第二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鼓励晚婚、晚育。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居住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内的藏族及其他各少数民族公民。第四条 本规定自1989年10月1日起施行。
3、少数民族结婚年龄有什么规定
既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又明确提出提倡晚婚。只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而考虑到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未明确提出晚婚。
法律分析:少数民族也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到法定年龄才可以结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
法律分析:全国统一法定结婚年龄,男方的法定结婚年龄为二十二周岁、女方结婚年龄为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除此之外,双方还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主观:少数民族可以拿结婚证的年龄根据各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而不同。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其中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少数民族也有本民族的结婚年龄习俗,但是不得违反本法规定。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仍然存在早婚的习俗,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男需满22周岁,女需年满20周岁方可领取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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