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民法通则(民法通则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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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通则对婚后财产公证怎样规定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完成公证。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有用; 婚后夫妻双方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不用公证同样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公证分两种:一种是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另一种是对婚后财产协议做公证,两种都既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在婚后办理。
2、婚姻法夫妻财产新规定
法律主观:《 婚姻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 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男女平等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但双方可以根据协议或者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哪些权利
财产权,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享有与其配偶平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保护离婚者房屋所有权。
法律分析:妇女的家庭权益如下:婚姻自由权;生育自由;人身自由和不被虐待的权益;和男性享有一样的家庭地位,不因收入的多少而受到歧视的权利。
法律主观: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这些权益包括婚姻自主权、生育权、与男子平等的家庭财产权和子女监护权。1.婚姻自主权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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