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2.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3.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注意,《婚姻法》已经失效,现在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

【释义】 本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和诉讼离婚的规定。这次修改婚姻法,对本条作了补充完善,主要是增加规定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审判中更准确地适用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法律主观:婚姻法已经失效,其中的32条规定转移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具体内容包括:夫妻单方面离婚可以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和诉讼离婚的规定。这次修改婚姻法,对本条作了补充完善,主要是增加规定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审判中更准确地适用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注意,《婚姻法》已经失效,现在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

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法律主观:婚姻法已经失效,其中的32条规定转移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具体内容包括:夫妻单方面离婚可以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和诉讼离婚的规定。这次修改婚姻法,对本条作了补充完善,主要是增加规定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审判中更准确地适用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注意,《婚姻法》已经失效,现在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注意,《婚姻法》已经失效,现在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已于2021年1月1日废止)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婚姻法同时废除。适用的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