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二十七条
  2. 在法律中租房算是没有住处吗?
  3. 夫妻离婚,妻子没有收入,可以要求丈夫给生活费吗?求专业的解答。_百度...
  4. 婚姻法第27条的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二十七条

根据本条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任何一方不得虐待或歧视另一方,继父母既不能虐待或歧视继子女,继子女也不能虐待或歧视继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在法律中租房算是没有住处吗?

我本人的看法:这里的“住处”应当包括租房,就是说,如果你有租房,就不能说没有住处;住处和拥有自己的房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通常语境下的“没有住处”是指没有落脚地点、没有遮风避雨、可以在其中生活的房屋。

没有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租赁的单位自管公房和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对租赁的私房,一律不得纳入“合法固定住所”的范围。

这可能是大家遇到的新情况,因为在民法典实施前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自然原来的房屋也就没有设立了居住权。从明年开始,有些房屋将可能会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雷区,千万不能去碰,因为法律不允许出租。

这里的住处应当不包括租房居住,如果租房也包括在内,就不存在一方没有住处的情形,因为租房不存在任何障碍。这里说的没有住处应当是没有所有权或一定居住权的房屋。

凭:公房的《产权证》、与单位签订的租房协议、房租收据、社区民警调查报告);设有集体户的就业单位提供的固定住所;上述合法固定住所每人必须达到6平方米以上。父母及直系亲属的房子也应属于合法固定住所。

3、夫妻离婚,妻子没有收入,可以要求丈夫给生活费吗?求专业的解答。_百度...

男方没有义务支付生活费。离婚之后女方没有收入,男方也没有义务资助。

从法律上看,目前还未判决离婚,您与配偶还处在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特殊规定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适当补助,协议不了的由法院判决,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没有过错的不一定要支付女方生活费,男方有过错或者男方提出离婚的应该支付女方的生活费。标准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参照当地统计局的平均生活水平给付。

4、婚姻法第27条的司法解释

根据本条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任何一方不得虐待或歧视另一方,继父母既不能虐待或歧视继子女,继子女也不能虐待或歧视继父母。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7条: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法律主观:根据《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一)第27条第二款规定:“一方 离婚 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以及《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