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37条的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婚姻法37条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谁能提供《婚姻法》的第36条,37条完整的内容?
  2. 房子存款离婚时都给了女方,几年后又起诉要抚养费,合理吗?
  3. 离婚后不出抚养费被起诉有什么后果
  4. 婚姻法抚养费37条规定
  5. 新婚姻法全文及解释

1、谁能提供《婚姻法》的第36条,37条完整的内容?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归夫妻共同所有:\x0d\x0a工资、奖金;\x0d\x0a生产、经营的收益;\x0d\x0a知识产权的收益;\x0d\x0a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x0d\x0a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 新婚姻法全文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房子存款离婚时都给了女方,几年后又起诉要抚养费,合理吗?

离婚当时是否签署离婚协议,如果没有签或者对此没有约定,就需要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同前妻十多年没有联系,说明该父亲也有十来年没有给付子女的抚养费了。现在前妻代子女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那是应该的,合法的。民法典婚姻编中对孩子的抚养有明确的规定。

您好,起诉主张抚养费是法定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男女双方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可以双方协议约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个人是无权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只有子女有这个权利。另外,抚养费自理的约定对子女并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子女仍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举例:扶养孩子需要一千万,父母双方各需五百万,但是离婚时一方放弃价值千万的房子(或财产),那么等同于是出了钱了。具体操作要看律师的,不过困难的是取证,证明您确实曾经拥有过。

3、离婚后不出抚养费被起诉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会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则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法律分析:离婚不给抚养费被起诉的,后果是要执行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不履行判决的,需要法院进行执行。

不给抚养费被起诉的法律后果有:不给抚养费被起诉,男方可以根据调解书、判决书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按时支付或拒不支付抚养费,可能引起民事纠纷。

抚养费没钱给,最坏的结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承担失信风险,即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之后还不给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被判处刑罚。

不给抚养费被起诉不会坐牢,但是可能会面临罚款、强制执行等处罚措施。

4、婚姻法抚养费37条规定

新婚姻法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婚姻法第37条规定,夫妻一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实际需要的孩子。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如有固定收入,可按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维修费。

5、新婚姻法全文及解释

新婚姻法全文及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新婚姻法解释全文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规定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新婚姻法”,是国家2011年8月12日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内容如下: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37条的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37条的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