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起诉地点规定-婚姻法诉讼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对起诉地点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法对起诉地点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吗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一般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的。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是的,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女方离家出走,女方户口在男方这边,那男方起诉在那边
男方需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或女方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离家出走男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女方为外省户口,起诉女方离婚,结婚登记在本地,能否在本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异地起诉离婚时可以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法律中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对起诉地点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对起诉地点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