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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有权享有男方的房子居住权吗?
  2. 新的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居住权的问题
  3. 离婚后女方居住权什么新规定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有权享有男方的房子居住权吗?

您好,从情理上而言,鉴于你们是夫妻身份,您是可以居住的。从法律角度,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就有权居住。若房屋所有权是婚前财产或者是亲属赠与归男方所有,男方有权决定女方是否中以入住。否则,房屋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双方都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就有权居住。若房屋所有权是婚前财产或者是亲属赠与归男方所有,男方有权决定女方是否中以入住。否则,房屋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双方都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新婚姻法中规定了:结婚期间女方享有居住权。房屋是男方所有的,在结婚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女方要男方设立了居住权后,才享有房屋居住权。

2、新的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居住权的问题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中约定居住权,或者在离婚后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居住权。离婚后,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离婚后女方居住权住为2年。具体如下: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上约定房产居住权设立的事项没有欺诈、胁迫等法定协议无效情形的,居住权的设立就有效。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约定并设立居住权的,离婚后拥有居住权的一方依然能够居住在该房产内。

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离婚协议上写的永久居留权,只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就可以依法的处理。

3、离婚后女方居住权什么新规定

法律主观:离婚后,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主观: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在合法设定了居住权的情形下,女方可以居住在该房屋内。

离婚后女方居住权住为2年。具体如下: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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