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婚姻法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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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没领证也没解除同居关系就跟男人交往了,能起诉她吗?
结婚没领证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相应的纠纷,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同居并不等于合法,想合法的前提是有结婚证,但你们两个并没有领证,你们的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说你们已经认定对方的话,建议领结婚证办婚礼,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同居却不受法律保护。
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2、非婚同居法律规定
从狭义上来说,非婚同居是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
非婚同居是指未经婚姻登记,男女双方以同居形式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在法律上,非婚同居并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会产生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如离婚、财产分割、扶养子女等。
法律主观: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如果当事人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仅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非法同居法律的规定: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男女方同居未登记是否算是婚姻呢?
法律主观:未登记而同居婚姻没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才是确立了婚姻关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法律主观:同居关系算是事实婚姻吗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
男女未婚同居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而共 同居 住的两性关系。未婚同居不受我国《 婚姻法 》保护。
法律主观:男女同居没领证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算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若是被承认的事实婚姻,只能够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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