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权法和婚姻法矛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物权法和婚姻法矛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婚姻法和物权法发生冲突怎么办?懂法律的高人给指点
  2. 婚姻法和物权法冲突时哪个法优先
  3. 夫妻买房,只写一人名字,是否可随意处置房产?

1、婚姻法和物权法发生冲突怎么办?懂法律的高人给指点

生效前,两者不会产生冲突,是相辅相成的;现在两者已经无效了,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9条并没有限制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能认为无需继承人作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遗产的所有权就当然地归其所有。因此,继承人放弃的是继承权,而不是遗产的所有权。

因此,物权法对于私人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等个人所有权的规定与婚姻法里关于婚后所得共同共有的规定是不矛盾的。但是,这种不矛盾的这种认识也可能在具体案例里会出现一些法律冲突。

再就是在大平层这种地方我们要是在后期想要新增一个排水点的话,就会出现没有下水管道的问题了。

2、婚姻法和物权法冲突时哪个法优先

生效前,两者不会产生冲突,是相辅相成的;现在两者已经无效了,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法》。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适用,主要是适用《合同法》总则。

物权法和婚姻法是不冲突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与物权法的规定存在着冲突,但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一种特别法,应优先适用。另外,住房工积金这类财产收益,是物权法中确定的合法收益,是劳动者个人的合法财产。但依婚姻法的规定婚后的住房工积金是劳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婚姻法》与《物权法》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不存在那个级别高的问题,但是在具体适用上,可以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

3、夫妻买房,只写一人名字,是否可随意处置房产?

不能。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新婚姻法”,是国家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

属于婚后财产,不可以私下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属于个人房产,是可以自己卖掉房子的,但如果是属于婚后房产,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出面才可以卖掉房子,即使房产证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这房地产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只写了男士名字,男士在没有经过女士允许的情况下也不要随便卖出该房屋。此一套房是你们结婚以后买的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权法和婚姻法矛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权法和婚姻法矛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