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婚姻法二十四条联盟成果(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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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婚姻法24条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它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而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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