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婚后彩礼的规定,婚姻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婚姻法对婚后彩礼的规定,以及婚姻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法对婚后彩礼的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民政部关于彩礼和婚礼的规定
就是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戒婚姻的借口而要彩礼或任何物质方面的东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索要、收取彩礼。如果双方家庭自愿互赠见面礼、红包等迎娶和送礼,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过分超过当地风俗习惯。如果存在强迫索要彩礼的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了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对婚后彩礼的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对婚后彩礼的规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