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婚姻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以及婚姻法对我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法对我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 关于婚姻法的实际案例的讨论。~~~望专家解答!!

1、关于婚姻法的实际案例的讨论。~~~望专家解答!!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没有免责事由。如果女方向法院诉讼,法院会支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的有效性以结婚登记为准,并不以事实婚姻为准。甲跟乙是无效婚姻,倒是甲跟丙已经成为了合法夫妻。如果甲跟乙想解除关系,直接分手就可,本来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但是甲乙要对孩子的抚养承担义务。如果甲跟丙想解除关系,则必须去办理离婚手续。

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说一点自己的意见 (1)司法实践中是以当事人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题目意思,应该是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的,不能分割。(2)不能。《婚姻法》规定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继承、遗赠取得的财产,但当事人指定夫妻一方继承、遗赠的除外。所以属于陈大明的个人财产。

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何某在离婚时,无权分割陈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有特别约定外,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