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离婚请求权(婚姻法对离婚请求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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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上诉至是中级人民法院后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无论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二审终审后都不可以再上诉。只能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终审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离婚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是的方式为:原则上需上诉人在判决书15日之内上诉,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符合条件的,二审法院会予以受理。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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