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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子产权证是夫妻共同名字妻孑死亡后女方家庭有继承权吗?

1、房子产权证是夫妻共同名字妻孑死亡后女方家庭有继承权吗?

如果夫妻小家庭中丈夫或子女健在,则只有女方父母可以参与继承,除非有遗嘱,又或者女方是其家庭中某残障人员唯一抚养人的,否则女方家庭人员无继承权。

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其中去世一方的房产属于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即死者配偶拥有。去世一方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有权利来分割房产,但是大部分的父母会放弃,会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外孙或者外孙女。在民典法中,继承是有先后顺序,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现在你的妻子自杀,留下了房子,不管这些房产,是你们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房产证写的夫妻二人名字有一方去世了不一定需要过户到在世的一方名下。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的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

房子则属于这一个人,到时就算是死了,配偶也没有权利继承。可如存在特殊情况,按以下继承。婚后住房,婚姻法规定,不管登记人是夫妻谁,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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