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探望孩子-婚姻法关于孩子的探视权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婚姻法探望孩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新婚姻法探望孩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新婚姻法关于探望权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新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根据此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这在司法实际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关于新婚姻法探望孩子和婚姻法关于孩子的探视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新婚姻法探望孩子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婚姻法关于孩子的探视权、新婚姻法探望孩子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