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配偶身份权,我国现行婚姻法上配偶身份权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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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身份权内容
配偶权主要属于身份权,是夫妻之间因配偶身份而相互享有的权利。它体现了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情感纽带,包括夫妻姓名权、住所决定权、同居义务、忠实义务等内容。配偶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和社会道德的限制。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同实现配偶权。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3)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即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AD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配偶身份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夫妻享有平等的姓名权对子女姓氏的确定有重要意义。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法律分析: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配偶身份权就其法律属性分析,一般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基于对历史上家长权、夫权的否定,在夫妻之间进一步强化的配偶人格权,如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育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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