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要求一定的赔偿。财产分割时,过错方不分得份额或分得较少份额。那么离婚案件中的过错方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案中的过错方是指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

二、配偶与他人同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数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的过错方财产能分割多少的财产?

(一)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性收入原则上均等分割。如果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增加一份财产。

(二)离婚时,一方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三)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普遍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利的原则。

(五)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婚姻法离婚无过错方赔偿过错方吗?

(1)离婚时,无过错方无需赔偿过错方。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物质损失赔偿主要是指在重婚、同居期间,一方当事人将财产赠予再婚、与他人同居的第三人,造成无过错方财产损失的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赠与而造成的物质损失。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行为的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以及侵权行为的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起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离婚案件过错方的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由上可见,离婚案件中的过错方是指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家庭暴力、遗弃等行为的一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