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系确实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条件的法律依据。2018年新婚姻法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找法网小编来解答一下问题吧。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来判决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结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会被视为真正破坏了夫妻关系。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身体缺陷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性交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不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困难。

3、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结婚,或者夫妻同居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长期治疗。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登记结婚后,并未同居,不存在和解的可能。

六、包办婚姻、购买婚姻中,一方结婚后立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同居多年但夫妻关系尚未确立的。

七、一方与他人通奸或者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或者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处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过错方再提出离婚,确实没有和解的可能。

八、一方当事人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关系的。

9、一方下落不明两年多,另一方提出离婚,但经公示、搜查,发现一方下落。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有两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是女方怀孕且产后一年内;二是女方怀孕并在产后一年内。第二,如果妇女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终止妊娠,则在手术后六个月内。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